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20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获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选〔2020〕79号)和《2020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办法》(详见附件7),现将学校“中泰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人员选拔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进行审核录取。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专业、选派规模和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 |
留学 国别 |
留学单位 |
留学专业 |
年度选派规模(人) |
留学期限(月) |
访问学者 |
泰国 |
清迈大学 |
生物学、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
2 |
12 |
联合培养硕士 |
2 |
12 |
(二)留学资格有效期
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选派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有学成回国到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就业的强烈意愿。对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时应具有意向性工作单位。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25 岁(1994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 岁(1969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
(四)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
(五)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3.已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 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 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四、选派流程
(一)学院初审(10月14日-10月30日)
相关学院受理个人填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按照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梯队建设需要审定申报人员所制定的研修计划,遴选排序推荐。
(二)学校评审(11月1日-11月9日)
学校组织专家组采取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对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情况、到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就业意愿、学习研究工作实绩、外语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研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择优排序确定最终候选人。学校对候选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学校推荐意见。学校对通过校内专家评审的申请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网上申请(11月10日-11月20日)
学校通知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学校负责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审核、评审及录取(12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办法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通知各校拟录取人员名单。
五、申请材料及相应要求
(一)个人申请材料
1.《安徽农业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教师版)》(下载链接https://gjjl.ahau.edu.cn/info/1013/2353.htm)、《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下载链接https://gjjl.ahau.edu.cn/info/1013/2348.htm),需学院出具意见并盖章。
2.《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被推荐人选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类)》(详见附件1)及《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被推荐人申请材料及说明(研究生类)》(详见附件2)中要求的个人申请材料,其中《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样表详见附件3、附件4.
(二)学院推荐材料
1.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5);
2.《安徽农业大学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6,请学院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请学院将申请人纸质材料于10月30日之前提交至勤政楼224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ouyuan123@ahau.edu.cn.
联系人:周园
联系电话:0551-6578700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