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用好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提升中外交流与国际合作水平,助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中外人文交流项目品牌,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关于实施2025年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的通知》(人文中心函〔2024〕175号),我校决定申报2025年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本科项目(“2+2”培养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简称“中高计划”)是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及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联盟、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机构组织,联合世界QS排名前300(或专业学科排名前100)的国外知名大学发起的中外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该计划以培养具有宽广国际视野、良好人文素养、扎实专业基础与能力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助力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中外高校课程对接、双向学分互认、分段联合培养的方式,推动中方高校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建立互动交流、深度合作的长效机制,助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参与“中高计划”的中外高校制定联合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采取“2+2”培养模式,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赴外方合作高校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可同时获得中外高校颁发的学士学位以及中方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外方学位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认证。中高计划自2020年实施以来,目前已有9省27所中方高校与来自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的10所外方高校在文科、商科、理工科、医科、艺术等方面的74个专业开展了合作。2025年拟开展合作的外方院校包括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共计14所,院校名单及合作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院可申报参加中高计划:
1.具备1-2个优势专业,与外方高校共同研发联合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2.具备全英文授课和英语雅思教学能力,同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二)报送材料
有意参加中高计划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请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表(附件3)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经二级学院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月20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表(word版本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70338924@qq.com ,文件格式按“中高计划+学院”命名。
(三)专业确定
我校将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对外开放的政策精神及中外高校实际情况等进行综合考量,研究确定我校申报专业。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最终汇总申报材料进行申报事宜。
三、联系方式
中高计划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8297515126、0551-65786013
电子邮箱:1170338924@qq.com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