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为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项目及选拔信息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申请类别主要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应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三)选派计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可通过学校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该渠道不提供学费资助);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二、申请人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12)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等领域。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
4.申请时应为户档在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①.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④.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⑤.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⑥.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清单 |
操作人 |
操作方式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1
|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参加出国(境) 交流项目申请表 |
申请人 |
提交学校 |
√ |
√ |
2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申请人 |
在线填写 |
√ |
√ |
3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受理单位 |
在线填写 |
√ |
√ |
4 |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受理单位 |
扫描上传 |
× |
√ |
5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受理单位 |
扫描上传 |
√ |
√ |
6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7 |
学习计划(外文)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8 |
国外导师简历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9 |
成绩单 (自本科阶段起)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10 |
外语水平证明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11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12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注: · √:需要提交; ×:不需要提交。 ·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 如提供的外文材料由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务必提供中文翻译件。 ·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
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请见国家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5)
四、申请时间、方式及程序
申请人类别 |
时间 |
步骤 |
具 体 内 容 |
1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
2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 |
3月10日前 |
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3月10-15日 |
申请 |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参见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4-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 |
5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
6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1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
2 博士生导师 |
5月10日前 |
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5月10-15日 |
申请 |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6-7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 |
7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
8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五、相关网站链接
1.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12
2. 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5
联系人:欧阳晓宇
联系电话:0551-65787006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