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境公示(201831)
接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农业科技交流团赴台湾访问的通知”(科外秘【2018】502号)文件,我校拟同意科技处闫大伟、园艺学院刘普两位同志参加该单位组织的团组于2018年9-10月间赴台湾执行科技交流与合作任务,在外停留7天,所需费用由其本人科研经费承担。
人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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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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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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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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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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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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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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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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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大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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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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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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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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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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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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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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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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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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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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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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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有关规定,现将出访情况在派出单位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公示期内向纪委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