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公示(2018026)
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举办消费品行业品牌建设赴港培训班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8】86号)文件,经研究,拟同意何银地副教授参加该单位组织的消费品行业品牌建设培训班,于2018年9月赴香港参加培训,在外停留10天,所需费用由其项目经费承担。
人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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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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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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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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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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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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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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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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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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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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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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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
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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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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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有关规定,现将出访情况在派出单位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公示期内向纪委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7月17日